近日,北海镇开展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宣传活动。
活动中,结合2023年普法强基工作要求,以召开宣讲会和进村入户等不同形式向干部群众宣传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中有关个人信息保护、公益诉讼等规定,并就网购有七天“后悔权”、网购平台“先行赔付”、举证责任倒置、消费欺诈“退一赔三”及保底金额500元等维权方法路径作了说明,引导干部群众要善于依法维权、敢于依法维权。本次活动覆盖200余人次,共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个,发放法律宣传单300余份。(周志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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